龙华区慈善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

(本规定由龙华区慈善会第一届第二次事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)

 

第一条 龙华区慈善会捐赠物资主要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。捐赠的物品要有使用价值。捐赠物资主要向符合条件,且有需要的人员免费发放。捐赠人定向捐赠的,必须以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为原则。

第二条 不宜接收旧内衣、手套、袜子等;不宜接收个人捐赠的药品、保健品、奶粉;不宜接收非法律允许的物品;不宜接收丧葬用品;不宜接收传染病者使用过的衣物或其他物品;不宜接收无法使用或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资。对不宜接收的物资,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耐心解释原因。

第三条 要认真做好物资接收、入库验收及出库登记工作。接受捐赠物资时必须做到数量明确,清单完整,为捐赠人开署明确捐赠收据;入库验收须仔细详实,严格把关物资质量;出库登记须流程明确,责任到岗,做好发放人及领取人的登记工作。

第四条 对于捐赠物品要及时做好消毒、清洗、整理、打包、分类和入库管理工作,对需消毒、清洗的物品严格履行消毒、清洗程序,坚持先消毒,后分拣,再包装,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不得混放。

第五条 要对捐赠物资严格分类管理。捐赠物资分为新品和旧品两大类,再按衣物、鞋帽、文具、电器、粮油、日用品、其他等进行分类摆放,并在货架上标明类别;物资要做到品种清、数量明,物资摆放整齐,分类正确。

第五条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,做到定人定岗,定期点验库存物品。同时,建立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霉、防蛀等安全制度,配备消防、消毒以及应急器材,定期进行检查。

 

以上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华区慈善会所有。

 

 

如有物资捐赠,请与我们联系:

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516室

电话:0755-23336487,0755-23336121

邮箱:service@lhcharity.com

微信公众号:szslhqcsh(深圳市龙华区慈善会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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